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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莫里斯:求上帝让我变成女孩,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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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莫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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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1月20日,英国著名旅行作家简·莫里斯于家中去世,享年94岁。这位具有传奇经历的作家、记者、历史学家,曾在二战时入伍,报道过珠峰登顶、西奈沙漠穿越等等。但是,与她的30多部畅销书相比,莫里斯更著名的事迹是在46岁的时候接受变性手术,从詹姆斯·莫里斯变为了简·莫里斯。

两年之后,她出版了《Conundrum》(中文译名《她他》)一书,记录了从儿时开始“错生性别”给自己带来的困扰,以及变性后的体验等等。从她诚恳优美的文字中,我们能够感知到作为边缘群体的迷惘与挣扎。本文摘自《她他》一书前两章,简·莫里斯的儿童阶段。

我三岁或四岁时就知道我长错了身子,我真该是个女孩。那一刻我记得清清楚楚,是我生平最早的记忆。

我坐在母亲的钢琴下,她的琴声像瀑布一样落在我周围,像洞穴一样围住了我。钢琴的粗短圆腿像三条黑色的钟乳石,那音箱是高悬在我头上的拱顶。我母亲弹的大概是西贝柳斯的乐曲,因为当时正是她喜爱芬兰音乐的时期。到钢琴下去听,西贝柳斯就成了个非常吵闹的作曲家。可是我总喜欢在那下面听,有时在四周成堆的音乐中画图画,有时抱紧我那只可怜的猫作伴。

这么古怪的念头是怎么引起的我忘却已久,但是这信念一经产生就从未动摇。从事物表面看这纯属无稽的想法。在多数人眼里我是个直率的孩子,享受幸福的童年。大家爱我,我爱大家,我在慈爱和理智的气氛中长大,受宠到舒适安乐的程度,小小年纪就受到哈克贝利·费恩和《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哺育。家里教导我要珍爱各种动物,谈吐优雅,注重自已的举止,进下午茶之前一定洗手。我想谒见谁都能办到。我的一切全有保障。回首自己的童年就像在疾风中的林荫大道上回头,只见一缕欢乐的阳光——因为那时的气候当然要好得多,夏日真像个夏日,我似乎想不起有下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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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个特点,就是无论按哪种逻辑标准来衡量我都显然是个男孩子。给我起名汉弗莱·莫里斯——男童。我的身子是男孩的身子。我身穿男孩的服装。我母亲的确愿意我是女儿,但从未当女儿养育我。那些热情奔放的来客有时也的确把我裹在她们的狐皮大衣里并挂上紫色香袋,叨叨说有我这么一头鬈发真应该生成女儿身。家里弟兄三个我最小,不久父亲又去世了,我当然是娇生惯养的。但是一般人也没认为我有女孩气。我在幼儿园里没有受到小朋友们的嘲弄。在街上也没人盯住我看个不停。要是我说出我在钢琴下面的自我发现,家人也不至于大吃一惊(弗吉尼亚·伍尔夫的阴阳人小说《奥兰多》家里是有的),不过一定会觉得奇怪。

我成了个孤寂的孩子

我从未梦想过要透露这个念头。我当作秘密严守了二十年,不让任何人知道。最初我没有把这当什么了不起的秘密。我和旁的孩子一样对于性的意义是模糊的,以为这不过是我与旁人不同之处的又一个方面。因为我看出自己在某些方面有点不同。也从未有人强要我同别的孩子一样:我们家从不强求顺从一致这种品质。我们全都知道我们系出不同寻常的祖先和不同一般的联姻。威尔士人,诺曼人,教友派基督徒都有,我从未认为我像其中任何人。

结果我成了个孤寂的孩子,现在我才认识到,这种说不清楚的内心矛盾使得我更加孤寂了。两个哥哥外出上学时我同浮云一样孤单地游荡在山头岩间,踩过泥泞的沙滩,在布里斯托尔湾的礁地中乱戳,在内陆荒原的阴暗堤岸上钓鳗鱼,再不然就是用望远镜遥望上水船只驶往纽波特或者阿汶莫斯。向东望去我可以看到门迪普山丘的轮廓,山那边是我母亲的族人——一些质朴的乡绅——生前安享富贵,死后立碑纪念的地方。向西望去可以见到蔚蓝的威尔士群山,使我更加兴奋的是,山麓就是我父亲的族人世居的地方——有一次一个兄弟辈对我说起他们“都是些和蔼而自豪的人”,我们这代人还记得他们之中有些人讲的仍然是威尔士语。他们一代又一代,个个都爱好音乐。

我往往觉得这两个方位的视野全是我的,而这种双重归属感有时会产生一种使我飘飘然的包罗万象感——后来我才发觉这是一种不健康的妄想,因为此后这种感觉使我认为凡是我没有购置房产或者以那里为题材写过书的国家或城市都不值得一游。同所有拿破仑式的空想一样,这也是一种孤寂感。如果说一切全属于我,那么我倒不属于任何一个部分了。

我从山顶上可以望见的那些人,有的耕田,有的照料他们的店铺,有的在海滨逍遥度假,居住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们群聚在一起,我是孤零零一个。他们是一伙,我是外人。他们彼此讲话,用语是人人都懂的,谈的事情是人人关注的。我说的话只有我明白,想的事是他们感到厌烦的。

有时他们向我借望远镜用一用,我就感到非常快乐。望远镜对于我的幻想和臆测起了重要作用,或许因为这使我能暗暗窥探远方的世界。八九岁时我就写下了一部书的最初几页,我起名为《携带望远镜漫游记》,倒是个不坏的书名。因此,开头几句玩笑话——“小孩子用大望远镜!你在望谁——甘地?”——之后总使我感到心满意足的是他们自己想拿过去试试。这一则是因为我是个夸大狂,喜欢赶紧把镜头对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地界灯塔船之后交给他们。再则因为借用望远镜的短暂接触使我感到有点像个平常人了。

我的自我意识极强,常常向后站,可以说是为提防自己的躯体在山上绊倒,或者伸开四肢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晒太阳。那背景至少在我记忆里是像一幅前拉斐尔派的画那样阳光灿烂,轮廓分明。天空或许不像我记忆中那样老是蔚蓝的,但肯定是清澈透明有如水晶,唯一的浓烟是缓缓驶入海湾的运煤船喷出的,不然便是斯温西谷地上空不散的油烟瘴气。秃鹰和云雀群集,狡兔遍地,鼬鼠出没在草丛中,有时还有每日飞往加的夫的特哈维兰双翼机发出隆隆的声音飞过山峦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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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的情怀却远没有那样清晰,那么可以言传。我生错了性别的信念仍然只是模糊一团,推到了脑后。但是要说我还不是怏怏不乐的话,我的困惑已成习惯。即使安静而又充满新鲜感的童年生活在我看来也是不完整的。我感到向往一种我还不知道的什么东西,好像我这类型中漏掉了什么,或者我身上的某种本应坚硬耐久的元素解体四散了。山下那些人似乎对一切全都比我坚定。他们的生涯看似预先注定的,像那旧日的特哈维兰双翼机,一味紧贴日常航线便感到满足,舒舒服服地搏动。我的生活却更像滑翔机的翱翔,或许可算轻飏而愉快,但是缺乏固定的航向。

这是一种炽烈的、终生无法消灭的信念

那种困惑从未离开过我。现在看来,那就是我生平进退维谷的困境的发展之核心。如果说我的风景观是米莱或者霍尔曼·亨特式的,那么我的内省就纯粹是特纳式的了,似乎我内心的变幻莫测可用漩涡和彩云亦即我内在的迷雾来表现。我不知道这迷雾究竟在何处——在我头脑里还是在我心脏里,在我腰部还是在我血脉里。我也不知道应该感到害羞还是高傲,应该感谢还是恼羞成怒。有时我想,若不是这样我就会快乐些,有时我又觉得这是我生命不可缺少的部分。或许有朝一日我长大以后会同我眼里的旁人一样坚强:但或许我注定永远是个微不足道的或者说海浪白沫式的小人物,在这条无足轻重的道路上独行,几乎像个无法捉摸的人。

我用隐晦的言词诉说这种困惑情绪,我至今仍看成是个不解之谜。谁都不曾真的知道为什么有些孩童,男女都有,发觉自己身上有个无法抹煞的信念,即虽然从身体特征来说他们明明是男的或女的,然而他们实际上是另一性别的。这种信念很早就产生了。往往当孩子还是婴儿时就有种种征候了,而且一般是像我这样到四五岁时就深深扎根心底。有些理论家设想这是婴孩生来就有的:或许有些尚未发现的体质方面或者遗传方面的因素,不然就像近年美国一些科学家假设的,这是因为妊娠期间胎儿受到方向有误的激素的影响。更有许多人认为这完全是早年环境的后果:与家中占上风的母亲或父亲一方太酷似,因而幼年时期便是个女性化的男孩或者像男孩的女孩。还有些人认为其原因是体格和环境各占一半——谁也不是生来便完全是男性或女性,有些孩童要比别人容易感受心理学家所谓的环境的“印记”。

不论原因何在,今天有成千的人,或许几十万人为这种状况受苦。最近这种状况得名“错生性别现象”。错生性别现象的标准形式与“异性服饰狂”不同,与同性恋也不同。异性服饰狂与同性恋者有时以为只要能转换性别就会幸福得多,但他们全都错了。异性服饰狂唯有从穿异性服装中得到满足,若进入异性行列就丧失了乐趣;同性恋者顾名思义是愿与同性的人交合,转换性别的话就疏远那些人了。错生性别现象另属一类。既非一种性关系的方式,也不是厚此薄彼,尤其不是性行为。这是一种炽烈的、终生的又消灭不了的信念,真正的错生性别的人没有一个省悟过。

我曾试图分析自己幼稚的情怀,探究我自称是个男孩躯体里的女孩是什么意思,我是如何推理的呢?我的证据何在?我仅仅是认为我言谈举止像女孩吗?难道我认为别人应该像对待女孩那样看待我吗?我是否早已决定愿意长成个女子而不愿做个男子?造成严重破坏并且终于使我父亲阵亡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某些可怖后遗,是否使我对男性的种种激情和本能十分厌恶?再不然难道我在母腹中时某种东西错乱了,以至几种激素也流错了方向,因此我的信念全无理性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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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和反对弗洛伊德学说的人,社会学家和环境学家,家人和友人,亲近朋友和点头之交,出版商和代理人,神学家和科学家,愤世嫉俗的人和同情者,好色的人和假正经的人——所有这些人从那时以来都问过我上述各种问题,而且往往还代我答复,但是在我,这些问题始终是个谜团。这且不谈。如果说我对童年的回忆甚为简略,给人印象不深,像透过薄纱幕布看芭蕾舞,那是因为一则我的记忆也仿佛在梦中,再则因为我不愿把我进退维谷的境地归咎于童年。我的童年在其他各方面都是可爱的,我至今感到欣慰。

不管怎么说,我自己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种困惑的,因为我相信这一定有高一层的起因或者意义。我把这个难题与灵魂观念或者自我观念等同起来,认为这不仅仅是个两性问题的不解之谜,而且是个寻求统一的问题。对我而言,我生活中每个方面都同这种寻求有关——不仅性欲冲动方面,也包括记忆中的一切所见、所闻和所嗅,建筑物、景色、亲朋好友的情谊、爱情和烦恼的威力、各种感官的满足以及肉体上的满足。在我心目中这个主题的范围要比性的问题宽广得多:我不认为这里面有淫秽成分,我首先看成既不是肉体的也不是头脑的,而是灵魂上的难解之谜。

但是,接触西贝柳斯的音乐四十年之后仍有一种两性方面的目的支配、困扰并折磨我的生活:那种逃脱男性进入女性范围的悲惨而不合理性的野心是本能地形成的,但也是一心一意追求的。

有时我寻思这一切是不是一种惩罚

对错生性别现象的调查多半附加了神秘色彩。古代贤人总是在跨性人身上看出某种神圣的东西。同情我的朋友察觉到,在我自己的困惑状态的核心里有某种灵感。在无神论者看来或属荒唐可笑的这种灵感,我自己是在大教堂的那几年里最早感觉到的。有五年之久——节假日除外,我每天都去那里参加礼拜式。那里的建筑、音乐、壮观场面、文学、暗示、联想和尊严等一切都对我的内省产生了强有力的影响。

我对那座建筑的熟悉程度可说不亚于自己家里,或者应该说我熟悉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因为唱诗班席上看不见的小礼拜堂和圣坛是我们难得有事进入的,那些壁龛又是只在举行典礼的特别日子才进入生活的,平日藏在阴影里,队伍散场后留下的小旗子与蛛网并悬在幽暗里,有时被寻求独处的、孤寂地低下头的人推来推去,好似隐匿起来了。但是灯火辉煌的唱诗班席像是成了我自己的地方,困惑——我的难题正是在这里而非别处变成目的的。

古老的圣堂有助于形成许多秘密,我的秘密同这座大教堂的外形、音响及类型简直融成一体了,所以直到今天,我每次回到那里去做晚祷还是感到一种共谋的气氛。我在堂里发现一种短暂的应验、一种奉献。在唱诗班学校我越来越感到我在朋友中是个替身。不知情的人出于好意,期望我同他人一样,我只能默默地退缩一旁,不无隐痛。就说那位女舍监,她把秘事透露给我,要是我也把自己的隐秘告诉她,她无疑会早早打发我上床或者给我开无花果糖浆处方——不妨说,往后二十年我在医学界无非也是得到这样的反应。

有时我寻思这一切是不是一种惩罚。莫非我在前世为人时做了什么可怕的事,要受到这样的惩处吗?还是我要在来生中得到补偿,投生为一个桑雅·赫妮或者狄安娜·窦萍?别的时候我又想,只要忍受这苦难,一切便都解决了。我坐在牙医的手术椅上或者可怜地躺在病房里或者被迫第一个坐上跳板往冰冷的水池里跳时,我是在扮一个自己出演的神秘角色:我时常听人夸我勇敢,这话告诉我勇敢一词是怎么个含义,因为我果真是一分一秒地挨过不愉快的时间作为求得我的解脱的奉献——只是为了在天堂积累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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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每天在大教堂过的钟点里我仍能是我自己。我在那里完成了某些幼稚的涅槃,我的法衣上有粉红色、白色和大红色,又真的受到音乐、言辞和背景的激发,我无论如何不是个严格意义上的男孩,我的天真状态业已经历了某种神化,这是我至今向往的境界——这种魔力没有我在栗子树下的断念那么直接,但是其解脱更加彻底。说不定这是修女的感觉。我感到那地方的精灵必定赞同并完全理解我那些愿望。他们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做礼拜的某些崇高感的片刻启蒙了我心目中的女性原则。我们的法衣就好像有心要否定我们的男性身份。我认为,基督教故事里的全部人物中最美丽的是圣母玛丽亚,远比基督本人还要完美和神秘。她在各福音书中飘然出现,生疏而高贵,本身就是个不解之谜。

这种诚实然而不免过于感伤的方式使我升华,我开始梦想用什么办法可以甩掉我身上的这张表皮,显露出体内的纯洁——永远解脱出来,进入天真状态。我每晚为这祈祷。每天那段祝愿恩赐的祷词——“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爱以及圣灵的情谊永远与我们同在。”——之后有片刻静默。据我想我那些学长前辈都在这时祈求宽恕或者启迪,我却年复一年,在整个童年期间每晚都悄悄地在这当儿塞进一句不那么高雅却同等虔诚的吁请:“求上帝让我变成女孩。阿门。”

上帝怎么才能把我变成女孩我一无所知,我自己对我这个心愿的详情也无疑仍是模糊的。我还根本不知道两性有何差异,根本没见过一丝不挂的女性肉体,我的祷告并非出于理性而是纯属本能。但这种强烈冲动势不可挡,抑制不住,在大教堂的那些年头似乎得到神圣的鼓励。我感到好像有股强大的力量正等候有朝一日帮助我。我没有灰心丧气,从气质上说我是个乐天的孩子,从境况来说我是个幸福的孩子。我限定自己把我的秘密当作一种预兆而不是作为负担珍藏在内心。

博马舍笔下的理发师说得好:“我让自己见什么都笑是唯恐会哭出声来。”我不想使人感到以为我自己体内已经完成了某种上帝的旨意:说来不过是我童年的种种影响,英国人的容忍精神,牛津的风度和激奋状态以及基督教形式的慰藉在我的困惑问题四周交织成了自身的魔咒,来缓和并赐福给我的困惑。我想,在读者看来,错生性别的冲动未免有些滑稽,但是我从未认为这是难为情甚至违反自然的。我赞同歌德的话。

本文节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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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他》

原作名: Conundrum

作者: [英] 简·莫里斯

译者: 郁飞

出版社:湖岸出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出品方:湖岸

出版年: 2016-8

编辑 培迪
主编 魏冰心
图片 《丹麦女孩》

原标题:《简·莫里斯:求上帝让我变成女孩。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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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摘自英国作家简·莫里斯的书籍《她他》,记录了她从儿童时期开始感受到的性别困惑与个人经历。简·莫里斯于1946岁时接受变性手术,从男孩身份转变为女孩。该文件不仅详细叙述了她的童年记忆和内心挣扎,也探讨了跨性别身份的认知及社会中对这一身份的误解。文章中,莫里斯通过回忆自己小时候的家庭生活、孤独感以及最终寻求自我认同的决心,让读者深刻感受到作为一个跨性别者在成长中的复杂情感。她的名言“求上帝让我变成女孩”贯穿了她的成长历程,表现了她对自身性别认同的渴望与追求。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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