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11.19 16:55
來源:Newtalk新聞
跨性別者小E的變更性別登記案日前獲勝訴判決,因被告桃園大溪戶政事務所未上訴,判決確定,小E已前往大溪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成為台灣第一位未提交變性手術證明成功變更性別登記的跨性別女性。
小E是跨性別女性(出生時性別登記為男性,但性別認同為女性),2019年向桃園市大溪戶政事務所申請免術換證(在不遞交「摘除器官手術完成診斷書」的情況下要求將性別登記由男改為女),但被戶政機關拒絕,因而自行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法院後來判小E勝訴。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表示,律師團代理的跨性別者小E變更性別登記案,已在9月23日獲得全面勝訴判決,由於大溪戶政事務未上訴,判決已確定。小E選在國際跨性別紀念日(International Transgender Day of Visibility) 前夕,在伴盟律師團陪同下,前往大溪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
伴盟指出,此案的勝訴對台灣跨性別人權具有重大的指標性意義。依照台灣內政部於2008年發布的行政命令,變更性別需出具兩張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以及完成全套性器官摘除的手術證明書。
伴盟強調,小E案的法院判決明確指出,內政部要求人民變更性別登記時,需先摘除性器官的相關規定,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強迫人民手術嚴重侵害當事人的身體健康權、人格權、與人性尊嚴,相關規定也違反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因此法院不需要依循違憲的行政命令規定。
判決也指出,當事人小E已經提出足夠證據說明其性別認同歸屬,在法治國原則下,法院有權命令行政單位為小E變更性別登記,以免小E的人格權持續遭受侵害。
伴盟透露,小E在拿到新的身分證後十分感動,表示感謝伴盟與人權團體一路以來的支持與協助,如今她終於能以自己認同的性別生活,不必再擔心生活中可能遭遇的性別檢查。
伴盟律師許秀雯說明,雖然此件訴訟結果在人權上可說意義重大,但此一司法判決,只有個案效力,不當然及於他人;若行政單位不願意變更違憲的行政命令規定,其他跨性別者仍無法在不遞交手術證明書的情況下變更性別登記。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感謝法院做出勇敢的判決,並肯定桃園大溪戶政不再上訴的決定,這些關鍵決定讓小E的生活得以早日免除苦難,盼政府能基於人道與法治精神,儘速變更違憲的行政命令,避免跨性別者持續生存在隨時有可能被強迫出櫃的風險與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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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报道了跨性别者小E在台湾成功申请免去变性手术证明的性别变更登记案,成为台湾首位在没有提交手术证明的情况下成功变更性别的跨性别女性。报道详细描述了小E的背景和奋斗历程,她出生时性别为男性,但性别认同为女性。小E于2019年向桃园市大溪户政事务所提出申请,起初遭到拒绝,因此提起诉愿和行政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小E胜诉,承认不需要变性手术证明即可变更性别记录,判决具有重要的法律和人权意义。该案不仅让小E获得了合法的性别认同,也引发对台湾相关法律法规的反思,强调强迫进行手术的规定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权与尊严。小E在成功变更性别后,表示感谢法律与人权团体的支持,使她能够以自己认同的性别生活。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 Attribute | Value | |—————–|—————————————-| | Filename | newtalk_台灣首例!申請免變性手術換證勝訴跨性別者赴戶政成功改性別.md | | Size | 4251 bytes | | Archived Date | 2024-11-12 16:29:00 | | Original Link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11-19/669082 | | Author | Newtalk新闻 | | Region | 台湾 | | Date | 2021-11-19 | | Tags | 生活, 变更性别登记, 变性手术, 跨性别, 人权, 法律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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