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05日 07:58:36 来源: 中国广播网
“着火前一天的下午,我朋友还花两元钱登上拱辰楼拍照,看到上面有一家茶社。”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话的这位是所谓的知情者,事情要从1月3日凌晨2时49分说起,就在那一刻,距今有600年历史的云南巍山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拱辰楼发生火灾,大火两个小时之后被扑灭,拱辰楼上部木结构部分被烧毁。对于大火因何而起,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但知情者的出现又道出了另一个线索,昨天下午,据当地知情者爆料称,着火前拱辰楼被私人承包做茶社,当地很多人都知道。游客想要登上拱辰楼需要缴纳两元钱门票,进入茶社喝茶或休息需要另外收费。但是,据《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禁止将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不可租赁、承包、转让、抵押文物保护单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开发。媒体记者就此说法向当地巍山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核实此事,但暂时未得到相应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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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报道了一起发生在2015年1月3日的火灾事件,该火灾发生在云南巍山县的拱辰楼,这是一座有着600年历史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报道中提到,发生火灾的前一天,有游客曾经以两元的门票费用进入楼内,并注意到楼内有一家茶社。火灾发生后,媒体接到知情者爆料,称拱辰楼被私人承包作为茶社使用,这引发了对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是否合法的讨论。根据《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禁止将文物保护单位承包、租赁给企业以营利。此事件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但官方尚未对此做出回应。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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