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a Sabeth
为纪念1969年6月发生在纽约“石墙酒吧”的抗议事件,每年六月,世界各地都会举行“骄傲游行”,为性少数群体争取应有的权利,六月也随之成为了“骄傲月”,大街小巷常能见到彩虹旗的身影,许多商铺也会贴上彩虹标签以示支持。
2019年6月24日 人权
为纪念性少数群体权益斗争50周年,纽约在这个6月启动了全球规模最大的“骄傲庆典”,50多场活动横跨整个六月,预计将吸引300多万人参与,大街小巷的许多商铺都挂上了彩虹旗。在“骄傲月”期间,联合国新闻也就中国性少数群体所面临的一些挑战,采访了与开发计划署合作撰写《跨性别者性别认同的法律承认》评估报告的中华女子学院刘明辉教授。请听钱思文的报道。
刘明辉教授在梳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条款后表示,目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当中还没有‘跨性别’一词。
刘明辉:“到现在为止,中国在法律体系当中也没有‘跨性别’这三个字,所有的法律条文当中都没有,所有的判决书中也没有使用‘跨性别’这个词。”
与这一议题最为接近的,是卫生部门于2017年发布的《性别重置手术管理规范》,且其中的要求非常严格。
刘明辉:“跨性别的人如果想做性别肯定手术,也就是我们说的变性手术,必须要‘提供已告知直系亲属拟行性别重置手术的相关证明’,另外,中国成年人的年龄是18岁,年满18周岁,就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了,可是这份文件规定,进行手术时‘年龄要大于20岁’,这一点社群也是有意见的。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要求没有在婚姻状态。很多人做不了这个手术,一方面是达不到这些条件,还有一个就是没钱,整个手术的费用都必须自行承担,另外,需要服用的一些药物,基本上也都没有纳入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有些医生甚至不敢开这些药。”
联合国自由平等运动图片
由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发起的自由平等运动呼吁让全球的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及间性人获得平等权利和公平对待。
在去年11月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期间,中国代表表示,“中国保护LGBTI(即女性同性恋、男性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间性人)群体的健康权,向所有公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允许自愿开展变性手术,尊重他们的隐私”。但刘教授在访谈中发现,部分跨性别者由于无法满足手术所需的条件,甚至不惜选择了自残。
刘明辉:“我们在调研中访谈了一位化名叫‘燕燕’的人,是男跨女,1米83的大个子。她一直都想做手术,但是父母不同意。由于无法提供直系亲属的证明,无奈选择了自残,结果引发大出血,险些丧命。我在接触这个群体之后发现,他们变性的愿望特别迫切的时候,如果无法满足相关条件,就会选择自残。所以,我们认为已经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没有必要再让法定代理人签字。”
刘教授表示,对社群来说,更理想的状况,是能够像阿根廷、丹麦、马耳他、爱尔兰、挪威、法国、比利时、英国、美国加州等国家和地区那样,无需经过手术即可改变身份证上的性别。
刘明辉:“社群,尤其是跨性别社群,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伙伴可羡慕了。很多人都希望,对于跨性别群体,最好就按照他们已经成型的性别认知和性别认同,来改变身份证上的性别。”
目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当中并没有明确禁止歧视性少数群体的条款,这一群体在就业过程中常会遭到歧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去年11月的普遍定期审议期间,也建议中国政府“在劳动和就业法中纳入禁止任何形式,包括……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
曾经引发广泛关注的“中国首例跨性别者就业歧视案”,就是由刘教授出庭代理的。
刘明辉:“原告C先生是女跨男,他在贵阳的一家体检中心只上了7天班,就被人说成是‘男不男、女不女’,人事主管说他影响公司的形象,就把他辞退了。这个案子胜诉之后,反响非常强烈,对社群的激励也很明显,今后站出来努力发声和维权的人应该会越来越多。”
联合国图片/Rick Bajornas
2016年2月,联合国发行了六枚支持性少数群体平等权利的纪念邮票。
而就算是经历了性别重置手术,领到了新身份证的人士,在学历和就业方面仍会遇到困难。
刘明辉:“调研发现,很多人在手术以后,身份证改了,有的把名字也改了,但是,在改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时候,又遇到了障碍。因为只有教育部才能修改学历和学位证明上的性别,而教育部的管理又非常严格。有的跨性别者已经拿到了硕士文凭,由于无法修改性别,只得又以新的身份重新再读一次。另一些人没有条件重读,他们的文凭就得不到招聘单位的认可,单位认为,文凭上性别一栏的信息不一致,无法证明获得文凭的就是求职者本人。”
刘教授指出,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学历文凭上并没有标注“性别”一栏,也不影响求职者在应聘时证明自己的学业背景、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级。刘教授和其他学者建议,在文凭上标注“性别”的做法尚未变革之前,应当通过立法,授权学校根据跨性别者身份证上的性别信息,更改已发文凭上标注的性别及姓名。
世界卫生组织在今年5月25日通过了对《国际疾病分类》的第11次修订,将“性别认同障碍”从精神健康的分类中移除,更名为“性别不一致”,并重新归入新设立的“性健康”一栏。
在中国,一名曾遭受过催眠和电击等所谓“矫正治疗”的性少数人士于2014年提起的诉讼也获得了胜诉,且判决书中明确认定,“同性恋并非精神类疾病”、“是不能治疗的”。然而,对于包括同性恋和跨性别者在内的性少数群体而言,各种形式的“强制矫治”仍然没有消失。
联合国开发署2014年发布的《“亚洲同志”项目中国国别报告》表示,许多性少数人士被迫接受“矫正治疗”,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收入精神病院,一些女同性恋者甚至遭受了所谓的“矫正强奸”。
刘明辉:“尽管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 (CCMD-3)》,已经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的名单中剔除,但很多人还是以异性恋为本位,将性少数群体都视为‘有病’。目前,强制矫治的家长也还是挺多的,一个矫正的‘疗程’有的要收4万块钱,而家长也愿意掏这个钱。2014年的这起案件发生之后,败诉的心理咨询中心因为需求增加,价格还涨了。”
难民署图片/Chris Young
同为23岁的米拉尔(左)和诺兰为了逃避迫害,从祖国埃及来到了加拿大。在发现女儿是女同性恋后,米拉尔的父亲要求她进行“贞洁测试”,甚至威胁会要她的命。而诺兰的家人则对她实施殴打,还把她关进了精神病院。她们的照片在由难民署支持的题为“爱一个人我错了吗”摄影中展出,该摄影展共包含了12个国家、20位性少数难民的肖像。
刘教授表示,近年来,性少数群体在法律地位和社会接受度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
刘明辉:“和以前相比我感觉还是好一些了,一个改变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把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和性倾向都列入了禁止歧视的种类,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由于C先生的案件获得了较多的关注,他本人的照片也出现在了网络上,大家看到以后发现,原来跨性别并没有什么‘怪’,也并不是什么‘怪物’,就理解了很多。随着媒体的宣传和我们的传播,大量的去推广,确确实实也在引导着公众去消除这种偏见。”
刘教授表示,目前,有一些公司也开始关注这一群体的权益,并推出了性别友好的政策,但真正能够享受的人还不是很多。
刘明辉:“有些公司对于性少数群体还是很包容的,比如说不歧视,还有已经在境外登记的伴侣也可享受产假等等,但是真正享受的并不多,因为这一群体的绝大部分还是没有出柜。联合国开发署2016年的《中国性少数群体生存状况》报告显示,真正完全在职场公开身份的仅占5.4%,部分公开的占19.7%,完全没有公开的占74.9%。因为他们太害怕出柜以后受到排挤,也就是说,目前的社会环境还是不友好,压力还是非常大的。”
难民署图片/Nick Otto
来自叙利亚的苏比是一位难民,也是性少数群体的一员。他在2012年9月逃离了战火纷飞的家乡伊德利卜,于2015年6月来到美国旧金山。在这里,他找到了爱人和一份全新的生活。
说起性少数群体在社会环境中所面临的一些压力、挑战和不便,刘教授举了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
刘明辉:“我就看见一个性别酷儿,头发特别短,穿着也都是男性化的,我们一起去上卫生间的时候,一位清洁人员就把她拦了下来,说你怎么能上女厕所呢,我赶紧在后面跟对方解释,我说她是女孩,这才把她放过去。类似这样的事也是常有发生的,而中国公共资源分配当中对这个考虑的又少,无性别的厕所又太少了。”
要进一步改变目前的现状,刘教授表示,仅仅靠立法仍然不够。
刘明辉:“这一群体的很多人仍然被认作是‘有病’的,仍然是被‘污名化’的,部分家长也仍然是有暴力的,部分学校也发现有霸凌的。如果真要改变这一现状,不光是立法,更重要的还得从教育抓起,所以我们也建议教育部,对教学大纲进行一些修改,加入有关多元性别的内容,同时把对于这一群体不恰当的认定和表达从教材中移除。”
联合国自由平等运动图片
今年的“国际不再恐同日”,联合国自由与平等运动呼吁让每一个人获得正义、保护与平等。
今年5月17日的“国际不再恐同日”,台湾地区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开亚洲之先。但刘教授表示,同性婚姻合法化要在中国内地实现,目前看来尚需时日。
刘明辉:“台湾地区推动的力量非常强,在性别平等和反对性骚扰等其他方面也都远远比我们进步。在内地,社群也开始重视依法维权和立法倡导等领域,但部分立法专家年龄偏大,立场相对正统和保守,非常重视传统秩序和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从来没有接触过性少数群体,甚至不知道性少数群体是什么,要转变他们的观念还是比较难,因此我觉得还是比较远。”
此外,比起同性婚姻,内地的部分社群似乎更加渴求伴侣权。
刘明辉:“比起登记结婚,社群似乎更加渴望能够有一部《伴侣法》,让他们在同伴生病,需要做手术的时候,能够作为亲属在手术同意单上签字、能够一起收养子女、互相继承遗产。他们希望目前正在修正的《民法典》第三编‘婚姻家庭’中,能够将经过登记的伴侣定义为家属或是亲属,授予伴侣的相关权利,能够享受丧偶抚恤金,能够在同伴遭遇意外事故或是其他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等等。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与民法专家沟通的渠道,还看不出来有谁能替他们‘代言’。”
钱思文,纽约联合国总部报道。
该文件是一篇关于中国性少数群体现状的专题报道,题为《专题报道:中国“同志”等性和性别少数群体境遇有待改善》,文章采访了中华女子学院刘明辉教授,探讨了跨性别者在中国面临的法律、社会和医疗等方面的挑战。文章指出中国法律体系中尚无‘跨性别’这一概念,现行的性别重置手术管理规范限制很多人无法接受手术。此外,刘明辉教授还讨论了跨性别者在就业、学历及医疗资源上的歧视和困难,以及社会环境中的偏见和生命安全问题。此文还涉及了更广泛的性别认同、就业歧视及与国际标准的对比,强调了改善法律保护和社会福利的必要性,呼吁社会对跨性别群体的理解与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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