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06.09.27 10:02
来源: 金陵晚报
正文:
“我不想活了,怎么花了钱还是个假的。”当得知自己的付费性伙伴居然是位变性人时,王锐(化名)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觉得自己知情权被剥夺了。昨日记者获悉,日前白下警方破获了一起卖淫嫖娼案,前几天,这些卖淫嫖娼者来到四五四医院进行体检。
嫖客:我被骗了
王锐说,自己经常在网上跟人聊天,有一天,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跳入了他的视线,经过聊天才发现,原来这个小姑娘是“网上小姐”。经过洽谈,他们到宾馆开房间。不料被警方逮个正着。
在询问的过程中,这位漂亮姑娘却语出惊人:能否先让我吃药,我是变性人,我现在还需要吃药维持。她说,她是在2年前进行的变性手术,今年才22岁,是安徽合肥人。王锐傻眼了,她的身份证上,性别一栏写着“女”。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有着1.64米的身高,很苗条也非常性感的美丽姑娘在2年前居然还是个男人。他大叫自己被骗了,他觉得他的知情权被侵犯了。目前,卖淫者与嫖客均被拘留。
但就是这样一件说起来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却引起了各方的争议。
伦理学专家:不该加倍谴责变性人
南京医科大学医学论理学副教授陈亚新说,从目前的社会和医学技术发展来说,变性无可厚非,因为每个人的性取向不一样,因为他(或她)无法忍受性别带来的痛苦,实施变性手术实际上是一种解脱。
但现在社会对变性人仍然有些歧视,变性以后,身份证的性别就变化了,她其实就成了合法的女性。如果再歧视就是不尊重她的人格。现在出现变性人卖淫,她的卖淫行为应该跟正常女性卖淫一样受到处罚和谴责,而不应该因为她是变性人去加倍谴责她。
律师:嫖客无权叫喊知情权
变性人卖淫是否触犯了嫖客的知情权?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栾云根律师说,变性人的女性身份已经在法律上得到承认,她的性别就是女性,她以女性形象出现在大家面前,不存在欺骗。另外,卖淫嫖娼本来就不合法,嫖客所谓知情权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整形专家:变性后可以有性生活
南京军区总院整形美容中心洪志坚主任医师告诉记者,完全的变性包括胸部、喉部、生殖器官。这样的手术以后,除了不能生育以外,可以过正常的性生活以及做其他的一切事情。当然她也和其他正常的女人一样,如果她有性病、艾滋病,同样可以传播。
□通讯员殷俊 实习生张烨娟 金陵晚报记者李花
新浪网友0 1
这位老板是哪里的领导干部?
200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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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安徽的?
2006-09-27
新浪网友0 1
广告贴!
2006-09-27
本文报道了一起变性卖淫的案例,引发了关于知情权、性别身份和社会歧视的讨论。文章讲述了一名嫖客王锐在与一名变性女性发生性关系后,感到自身的知情权被剥夺,并对这一事件感到震惊。他的性伙伴在两年前进行了变性手术,仍在进行激素治疗。南京医科大学的伦理学教授指出,变性手术是一种个人解脱,而不能因其性别身份而受到加倍的谴责。律师则表示,变性人的女性身份在法律上已得到认可,因此嫖客的知情权主张无法成立。整形专家补充道,变性手术后,变性人可以过上正常性生活,但也需承担与其他人一样的健康风险。该案例不仅涉及法律与道德伦理的问题,也反映了社会对变性人群体的偏见与歧视。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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