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正义网
时间: 2010.12.28 11:04
作者: 通讯员 周惠珍
福建省漳州一男子,结婚后生子10多年,却感觉做女人比较好,于是便去做了变性手术,成为一名女子。成为女性之后,该人以结婚为借口,以要见面礼、买项链等为由,多次骗取两名男子共计人民币27780元。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程秀燕构成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并判退赔给两名被害人27780元。
2007年9月,变性后的程秀燕化名“程某珍”,慌称要与陈某结婚,并以欠别人钱、要交伙食费、需交离婚手续费、刺伤自己丈夫要“跑路”、到广东打工要路费等种种借口,多次骗取陈某共1.7万元。2008年8月15日,程某化名“程某银”假称要与张某结婚,以欠别人钱,需买金项链、衣服等借口,多次骗取张某共1.078万元。
法院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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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章报道了一起涉及跨性别者的诈骗案件。文章讲述了一名福建省漳州的男子在结婚生子十多年后选择变性,成为了一名女性。变性后的程秀燕以结婚为名,通过各种借口多次骗取两名男子共计27780元人民币。在文章中,详细叙述了程秀燕在骗取受害者的钱款时使用的多种理由,比如声称需要支付伙食费、离婚手续费及生活费,并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及处罚金。此案反映了社会对跨性别者的认知和法律环境下的复杂性。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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