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官方账号 2015.09.25 01:01
本月23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一起案例,成都武侯区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实习医生田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小楠(化名)完成睾丸摘除手术,致二级重伤。近日,田某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批捕,该医疗机构被吊销执业许可证。(9月24日《华西都市报》)
一位十五岁少年,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却在一纸请求之下,省略所有审批程序,由一位并不具执业资格的实习医生,违规施行了睾丸摘除手术。这一刀,或许少年至今不悔,但却就此让一个家庭的宁静不再、幸福远去。
无论是以医生的良知,还是按批准程序,这都是一台不该进行的手术:离法定许可变性年龄相差足有十年的孩子,一无监护人知情同意书,二无警方性别更改备案手续,三无精神科易性癖病诊断证明,四无公证处手术公证,甚至连院内必经审核程序都一应省去的情况下,即被推上手术台,你能说这样的医生还算天使么?
不仅手续全无,医生的资质亦相去甚远:按规定,主刀医生须从事整形外科临床10年以上、有5年以上参与变性手术临床工作的经验、曾独立完成10例以上的生殖器再造术、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而变性少年的主刀医生,却是一位尚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实习医生。资质全无却贼胆包天,你说这样的医生离“魔鬼”还差多远?
这位医生甚至狂妄得连起码的手术规范也不顾,什么手术风险告知、变性手术后果、可能的并发症预防,通通置之脑后。即便丝毫不敢大意的手术规范,亦不放在眼中:变性手术应先行性腺切除,再行外生殖器切除,至少要同步进行。而这位医生随意颠倒顺序,先行摘除睾丸,置起码的操作规范于不顾,何谈医风医德?
当然,这位医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一个小小的门诊部,一台变性手术不可能瞒天过海,没有院领导的批准或者是默许,一位普通的实习医生,何敢冒此天下之大不韪?按规定,只有三甲医院才具变性手术资格。若院领导知情,显然应与当事医生同担刑责;即使确不知情,起码也属管理混乱,被吊销执业许可证也算是自作自受了。
当事医生被绳之以法,自是咎由自取,但其留给变性少年及家庭的影响,却将持久发酵:尽管少年变性当时确属志愿,但毕竟未成年,容易过分受外界的暗示及影响。一旦成年,或对少年时代的行为悔之莫及,从而让阴影一辈子如影相随。而对其父母来说,不说此次手术已致孩子二级重伤,即便再完美的变性,在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面前,也是一座翻不过的大山。可以想象,在往后的日子,他们将如何度日如年?
更重要的是,当前对易性癖的了解有待深入,对变性手术的认识、尤其是对其远期影响的评估亦还有相当局限,因此,对变性手术的开展,应当慎之又慎。也许,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变性人”将愈加宽容乃至一定程度上的认同,但无论如何,对变性手术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变性手术持放纵态度,绝不会是社会之福。
治病救人的医生被称之为“天使”,而为区区私利将变性手术变为“私刑”的医生,则枉披一张“人皮”,实为将少年引入歧途的“魔鬼”。此案虽了,此痛难忘,愿变性少年及其亲人之痛,能引发社会对此类未成年人的关注,从而让他们与大多数未成年人一道,沐浴着关爱的雨露成长。
文/徐甫祥
新浪新闻官方
本文讨论了一起发生在中国成都的变性手术案例,重点聚焦于未成年人接受变性手术的合法性和伦理问题。案件中,一名未成年人在未取得必要审批程序和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接受了一位实习医生进行的睾丸摘除手术,导致二级重伤。这一事件引发了对变性手术程序的广泛探讨,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变性手术是否合法以及医生的专业资格和伦理责任。文章指出,医师理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资质,该医生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医疗法规,也给年轻患者及其家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强调了社会对变性人及变性手术的理解亟待提高,呼吁对未成年人的变性手术持谨慎态度。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 Attribute | Value | |—————–|—————————————-| | Filename | news_为少年变性的医生是天使还是魔鬼?.md | | Size | 4229 bytes | | Archived Date | 2024-11-02 03:33:09 | | Original Link | https://news.sina.cn/2015-09-25/detail-ifxiehns3198670.d.html | | Author | 红网 | | Region | 中国大陆 | | Date | 2022-09-25 | | Tags | 跨性别, 变性手术, 医学伦理, 未成年人, 法律问题, 社会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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