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网
时间: 2009年06月16日 11:45
编辑: 霍吉和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等17个第三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
《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指出,变性手术前患者必须提交无在案犯罪记录证明等,并均需归入病历入档。
为规范变性手术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变性手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变性手术,是指通过整形外科手段(组织移植和器官再造)使易性癖病患者的生物学性别与其心理性别相符。即切除其原有的性器官并重建新性别的体表性器官和第二性征。
该文件来自于中新网,记录了中国卫生部在2009年6月16日发布的一项关于变性手术的规定。文件指出,变性手术前,患者必须提交无在案犯罪证明,以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并且这一要求是为了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同时,文件介绍了《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该规范旨在规范变性手术的开展,确保其技术的临床应用。在规范中,说明了进行变性手术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要求,包括必须具备的医疗条件、相关设施以及医师的资质和经验。此外,文件还提到手术前患者需要提供法律文件和其他证明,以提高手术的专业性和安全性。这段内容反映了在中国医疗体系中关于跨性别群体和变性手术的法律政策和医疗管理要求。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 Attribute | Value | |—————–|—————————————-| | Filename | news_卫生部:变性手术前患者须提交无在案犯罪证明.md | | Size | 3613 bytes | | Archived Date | 2024-11-02 08:22:55 | | Original Link | https://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6/0616_17_1205012.shtml | | Author | 未知 | | Region | 中国大陆 | | Date | 2009-06-16 | | Tags | 变性手术, 卫生部, 法律政策, 医疗管理, 患者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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