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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学“被变性”引争议 司法部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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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凤凰网
时间: 2009年06月04日
作者: 王全宝
编辑: 霍吉和
标签: 刑法学, 争议, 司法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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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争锋

传统派:理论颠覆将引发现实问题

高铭暄认为,以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为核心的新中国刑法学建立后,迄今已五十余年,其间刑法学界对四要件理论提出根本性质疑的并不多见。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给予四要件理论的评价基本上都是肯定的。

“中国刑法学体系采用德日刑法学递进式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说法,公开提出来也就是近两年的事情,这个东西在中国没有根子。”高铭暄说,“对中国实践的东西不好好总结,硬搬国外的东西当作先进的东西来鼓吹,这本身是错误的。”

高铭暄认为,四要件理论之所以具有现实合理性,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并无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的历史传统。此外,目前大陆地区尚不存在这样的知识阶层,内地无论司法人员还是理论研究人员,主要是依托国内教育,学习中国刑法学理论成长起来的,不具备学习、研究德日刑法学理论的语言基础、知识结构。“在这种现实面前,强行要求大陆刑法学者放弃已耕耘多年的中国刑法学理论,转而移植德日刑法学,很难说不是一厢情愿。”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周道鸾表示,目前刑法犯罪理论构成的通说仍以“四要件”为主,比如教科书以及法律教材都以“四要件”为观点。建国以来,“四要件”学说已经深入人心,无论是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在司法实践中都采用“四要件”学说,成为约定俗成的规则。“如果再换成另一种观点加以学习,将会产生很多问题”。

广西民族大学刑法学教授欧锦雄说:“如果在法庭上公诉人采用四要件理论进行公诉,而辩护人则采用三阶层理论辩护,导致的局面一定很混乱。另外,现在很多高校的刑法学教材采用的都是四要件的内容,那是不是所有的学生将要换教材,这些无形成本又该怎么算?”

改革派:旧理论对疑难案件束手无策

据透露,国家司法考试指导用书刑法编写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近几年一直呼吁中国刑法学转换犯罪构成理论。他认为,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在逻辑以及在内容上存在很大缺陷,应当引入大陆法系比较科学的三阶层犯罪构成理论。但陈兴良对早报记者表示,对此目前不想发表看法。

一位刑法学专家表示,目前,在刑法学界,要求将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引入我国刑法理论的呼声很高,有些学者甚至开始采用这种理论来编排自己的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付立庆表示,在一些普通刑事案件中,两种犯罪理论构成没有明显区别。“但在一些疑难案件中,三阶层理论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一是更严密,二是体系强。”

6月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向早报记者表示,如今占主流地位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是建国后我国全方位学习苏联的产物。虽然简洁明了、便于司法实务操作,但由于其拼凑式的逻辑架构,使其面对现实中的疑难案件往往束手无策,在客观上也造成了我国与国际刑法学界在共犯、紧急避险等问题上对话的困难。周光权表示,最近他对此问题将有一篇近两万字的论文将发表。对于阶层化体系,周光权也是倡导德日刑法学说的学者之一。

两种理论的案例分析

18周岁的王某因为和李某不和,持刀将其刺死。

案例

“三阶层说”分析

第一步:王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一个人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符合。

第二步:王某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经查,王某没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执行职务等违法性阻却事由(也称违法阻却事由,即阻却违法性的事由。阻却,即排除),因此具有违法性。

第三步:王某是否具有有责性?经查,王某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因此,应当负责,具有有责性。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四要件说”分析

每一个犯罪都要满足法定的四个构成要件“主观方面、主体、客观方面、客体”才可以定罪。

  1. 主体是某一犯罪所要求的犯罪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条件。案例中王某作为犯罪主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2. 主观方面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结果的主观认识或追求的心理状态,如犯罪目的、动机;分为故意和过失两大类。案例中王某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目的动机。

  3. 客体是犯罪所破坏或侵犯的由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案例中王某非法剥夺了李某的生命权。

  4. 客观方面是犯罪实际所表现出来的可以由外界判断的,多指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即案例中王某实施了刺死李某的行为。

变性手术

欧锦雄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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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附加信息

本文讨论了中国刑法学中对于涉变性问题的争议,引发了学界的激烈讨论。文章中列举了传统派与改革派两种观点,传统派学者认为目前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合理且深入人心,而改革派学者则认为旧理论在疑难案件上存在很多限制,主张采用更为科学的三阶层理论。文章引用了多位学者的观点,包括国家法官学院的教授周道鸾和北京大学的教授陈兴良,提出了刑法学发展的必要性和挑战。报道称,司法部已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并将之作为法律政策的重要议题进行关注。在讨论过程中,案例分析和法律的具体应用被提出,展示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附加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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